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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茂南法院集中宣判一批涉恶案件,保护伞飚车党等纷纷领刑

2019-04-10 19:13 来源:南方网 顾大炜

  4月10日上午,茂名茂南法院集中公开宣判一批涉恶犯罪案件,包括充当“保护伞”的1名公职人员和多名“飚车党”团伙成员在内的22人被判处刑罚。部分茂南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了宣判。

  在钟某波等人组织卖淫一案中,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钟某波、李某兵等人以化州市铭海酒店为据点,与该酒店的管理人员、前台人员、楼层服务员里应外合,长期组织卖淫女在该酒店实施卖淫活动,使化州市的卖淫嫖娼活动呈半公开化状态,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影响了群众生活,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化州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梁某勇在职时乃至退休后均利用自身公职的影响力,作为铭海酒店的保护伞。法院对该案中组织卖淫的3人判处六年六个月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梁某勇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另外7名容留或介绍卖淫的人员分别判处二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梁某灿涉恶团伙案件中,法院认定梁某灿等人为泄愤,在茂名市区采取跟踪、追砍、拦截、打砸等方式实施故意伤害和寻衅滋事犯罪;梁某灿还纠集多人驾驶十多辆无牌和遮挡车牌摩托车,带着口罩、刀具、电棍在市区路段追逐飚车、恐吓路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法院对该团伙中4名主要人员判处四年九个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对其余7人分别判处二年六个月至九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南方网全媒体记者 顾大炜 通讯员 何松富 吴碧洁

编辑: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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