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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门“碰瓷”被扣满分的“老司机” 这个犯罪团伙被判刑了

2019-05-13 10:51 来源:南方网 唐梦

  一伙男子在驾校蹲守,专门物色跟踪被扣满12分的“老司机”,利用他们驾车不敢报警的心理,故意驾车碰撞制造交通事故(俗称“碰瓷”),从而敲诈。5月12日,记者从佛山市委政法委获悉,近日在禅城区人民法院审判了一起扫黑除恶治乱典型案例,该案的3名被告人因敲诈勒索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至六年不等,并处罚金。

  蹲守被扣12分“老司机”

  “碰瓷”敲诈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10月至2018年4月期间,被告人李某、梁某、梁某兴与他人经事前合谋,形成分工明确的犯罪团伙,先蹲守在各地驾驶员学习点,然后跟踪已被扣12分的机动车驾驶员,利用其无证驾驶不敢报警的心理,在公共道路上故意撞击对方驾驶的车辆制造交通事故,敲诈勒索钱财。

  禅城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10月开始,李某、梁某、梁某兴等人以同乡关系为纽带,纠集一伙男子,为实现非法敛财的目的,经事前分工谋划,安排人员在广东省佛山市、中山市等驾驶员培训学校蹲守,通过观察判断,物色机动车驾驶证被扣满12分的驾驶员作为目标,在公共道路上驾驶宝马、奥迪等车辆跟踪被害人驾驶的车辆,伺机故意追尾撞车,造成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假象,然后利用被害人无证驾驶害怕报警被处罚的心理,向被害人施压,威胁或要挟被害人对其碰撞车辆进行赔偿,实施敲诈勒索犯罪活动。

  一被告人敲诈19次获利28万

  被判有期徒刑6年

  被告人李某、梁某、梁某兴等人通过上述方式有分有合频繁作案,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敲诈勒索他人财产,扰乱社会生活秩序,给公共交通安全造成隐患,通过有组织、有预谋、有分工地实施犯罪活动,形成以李某为首要分子,梁某、梁某兴等人积极参加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经审查查明,李某直接实施敲诈勒索19次,直接敲诈勒索金额28.7087万元;梁某参与敲诈勒索14次,敲诈勒索数额17.2987万元;梁某兴实施、参与敲诈勒索4次,敲诈勒索数额3.6万元。

  最终,禅城法院判决李某、梁某、梁某兴犯敲诈勒索罪,据查明的犯罪事实,结合被告人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及后果、在组织中所起的作用及认罪态度等,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20万元;判处梁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梁某兴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南方网全媒体记者 唐梦 通讯员 禅法宣

编辑:林涛   责任编辑:廖智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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