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方网

  • 南方日报

  • 南方都市报

  • 南方杂志

广州 深圳 珠海 汕头 佛山 韶关 河源 梅州 惠州 汕尾 东莞 中山 江门 阳江 湛江 茂名 肇庆 清远 潮州 揭阳 云浮

每人每年300元!明年惠州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或将提高30元

2019-08-23 21:36 来源:南方网 廖钰娴

  2020年起,惠州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或将再次迎来调整——从原来的每人每年270元,调整到每人每年300元。

  23日,惠州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调整2020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社会意见的公告》(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提出“拟将2020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从每人每年270元调整到每人每年300元”。

  据悉,惠州从2018年1月1日起将城乡居民医保A档和B档合并,统一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52元。自2019年起,该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270元。

  值得注意的是,一部分惠州居民的医保个人缴费部分仍由各县(区)财政全额补贴,这部分人群包括惠州市户籍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特困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孤儿、低收入家庭的未成年人和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及经市、县(区)人民政府确认的其他特殊困难居民和完全丧失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居民(限各类残疾一级和二级人员)(含“建档立卡人员”)。

  根据《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6日。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传真、电邮和信函等3个途径提出意见:

  (一)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0752-2862896;

  (二)通过电邮方式将意见发送至:hzybdykyj@163.com;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29号惠州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科,邮编:516003。

  调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的三个依据

  调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的依据是什么?《征求意见稿》对此作出了说明:

  一、国家和省要求提高居民医保筹资标准

  近年来各级财政对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逐年提高,国家要求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20元;个人缴费同步新增30元。

  二、惠州市居民医保基金支付压力较大

  惠州市医保待遇水平保持在全省前列,较好地解决了群众“看病贵”的问题。虽然我市不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疗费用支出增长过快的态势得到了一定程度控制,但是受医疗技术提升、异地就医人员增多、二孩政策实施、人口老龄化等因素影响,住院率和住院费用仍逐年增长,需相应提高医保基金筹资标准,确保居民医保基金收支平衡。

  三、调整后占可支配收入比例较低

  惠州市2018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930元,居民医保个人缴费调整为每人每年300元,占2018年度城乡居民年度可支配收入的0.88%,低于惠州市CPI的上涨幅度(2018年为1.8%)。经了解,珠三角其他市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占城乡居民年度可支配收入的比例大部分高于1%。

  【南方网全媒体记者】廖钰娴

编辑:陈雨昀
回到首页 回到顶部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简介- 网站简介- 广告服务- 招标投标- 物资采购- 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友情链接

本网站由南方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制作维护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0-87373397 18122015029 18122015068

ICP备案号:粤B-20050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