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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发布餐饮服务业疫情防控指引:禁止接待大规模聚餐 员工需戴口罩上岗

2020-01-28 21:58 来源:南方网 王佳欣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特点,餐饮是此轮疫情防控的重要一环。

  1月28日,笔者从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该局组织食品、疾病防控方面的专家编写了《广东省餐饮服务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从食品原材料、从业人员要求、操作规范、场所清洁消毒、人员聚集聚餐管控等方面进行了科学指引。

  据介绍,《指引》自1月28日起正式对社会发布,要求广东所有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执行。该《指引》内容共十六条,强调抓好“五必”:食材进货“必查”,从业人员“必检”,清洁消毒“必做”,人员聚集“必控”,操作规范“必行”。

  《指引》明确,各餐饮服务单位禁止经营、贮存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不得采购、饲养和现场宰杀活禽畜动物。对肉及肉制品做好索证索票工作,确保肉类来源可追溯,尤其是加强对猪肉“两证一报告”的查验,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动物肉类及肉制品。

  针对餐饮从业人员,《指引》要求,所有在岗员工应配戴口罩上岗,且按规定及时更换口罩。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应每天对从业人员进行晨检(必要时每餐前检查),做好记录和建档工作,发现有发热(37.3度以上)、感冒、咳嗽症状、呼吸道感染的在岗员工,应立即停止其工作并督促其及时就诊,在医院确诊为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前不得上岗。

  同时,暂停从武汉来的工作人员工作,并协助将其送至所住(在)社区工作站做好信息登记,接受社区工作站管理,早晚测量体温,14天内自我隔离观察无恙后方可上岗。

  在备餐、洗消方面,《指引》提出,需每天对就餐场所、保洁设施、人员通道、电梯间和洗手间等进行消毒,洗手间应配备洗手水龙头及洗手液、消毒液等。提供网络订餐送餐服务的经营单位应对外送餐食的保温箱、物流车厢及物流周转用具进行每天清洁消毒。

  为积极应对疫情,《指引》强调,在疫情防控解除前,餐饮服务经营单位禁止接待大规模聚餐活动。有条件的餐饮服务经营单位配备相应的测温器具,对消费者进行发热症状检测、提醒,如在就餐场所发现消费者有发热、感冒、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应积极劝离现场并提醒其及时到医院就诊。

  消费者如发现餐饮服务单位不遵照指引操作的,可随时拨打12315、12345热线进行举报。

  南方日报记者 王佳欣

  通讯员 粤市监

编辑: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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