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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7种情形允许商家(个体户)借道经营

2020-06-04 20:58 来源:南方网 冯艳丹

  7种情形允许商家(个体户)借道经营,夜间借道经营时间可适度延长。近期,广州城管部门印发《广州市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允许部分区域商家(个体户)临时借道经营工作方案》,对城市管理政策作出灵活调整。探索试行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允许部分区域商家(个体户)临时借道经营、深化建设流动商贩临时疏导区等政策。

  7种情形允许部分区域商家(个体户)借道经营

  记者获悉,《广州市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允许部分区域商家(个体户)临时借道经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于日前正式印发,试行期为两个月。《方案》明确,要坚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和适度放开”“加强分类指导和共治共管”3项工作基本原则,在严格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以及不影响消防安全、不影响交通秩序、不污染城市环境、不侵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前提下,可以允许部分区域具备实施基本条件的商家(个体户)临时借道经营(《方案》中所指商家(个体户)不包含流动摊贩):

  一是允许商场、超市临时借道经营;

  二是允许专业市场、批发市场临时借道经营;

  三是允许步行街、酒吧街临时借道经营;

  四是允许沿街商铺临时借道经营;

  五是允许餐饮店临时借道设置占道经营;

  六是允许快递企业临时借道堆放派送包裹;

  七是其他可以允许借道经营的情形。

  夜间借道经营时间可适度延长

  借道经营时段要充分考虑区域特点、商家类型、交通状况、居民作息等因素,对商家(个体户)实行分类分时段借道经营。对不影响交通和居民正常生活的商场、超市、步行街、酒吧街、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餐饮店等商家(个体户)可以适当延长夜间借道经营时间。其中,为确保公共安全,对重要交通枢纽节点(如地铁口、公交站场、火车站)等重点区域原则上不允许借道经营。

  《方案》要求,以审慎包容态度落实普惠政策,在商家(个体户)提出借道经营的申请后,由属地街(镇)进行登记备案,并根据区域特点与商家(个体户)实际,明确借道经营的区域、场所、路段、时段及相关要求。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做好做实做细帮扶政策,属地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商家(个体户)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消防安全、经营秩序、环境卫生等方面工作,及时纠正不符合要求的借道经营行为,坚决避免出现“一放就乱”现象。

  要定期评估借道经营工作。聚焦借道经营效果,认真听取民声民意,定期评估检讨借道经营政策,不断积累经验、完善机制、改进方法。采取优化、取消、增补等方式,对临时借道经营区域、商家(个体户)实行动态调整,使借道经营更加切合城市管理和经济发展实际。

  深化建设流动商贩临时疏导区

  据了解,根据《广州市流动商贩疏导区管理办法》《广州市流动商贩临时疏导区设置手册》,市城管部门引导流动商贩入场入室入点经营,有效解决了一大批无业人员的就业问题。同时,采取灵活的设置方式,在部分区域划定临时摆卖点,允许流动商贩在规定时段进行摆卖。目前广州市已建成流动商贩临时疏导区和临时摆卖点超过60个,设置摊位8400多个,惠及1.2万余人。花都区城管局针对新华市场周边流动商贩较多带来的交通拥堵、环境卫生等问题,积极主动为低收入人群想办法、谋出路,协调市场管理方拿出市场闲置的3楼,免费为流动商贩提供经营场所,得到周边居民的广泛好评。

  市城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广州作为国家重要中心城市和国际化大都市,要更加注重保障社会运行秩序和城市运行安全,将坚持不以牺牲公众利益和城市环境为代价,正确处理好“放”“管”与“服”的关系,找到经济发展方便市民和城市治理的最佳平衡点、融合度。对借道经营商家,实行“721”工作法,寓管理于服务,加强精细化管理,重点落实好垃圾分类、油烟处理、食品安全等规定,引导其规范有序、文明守法经营,尽最大努力争取全社会的最大认同和广泛支持,坚决避免“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现象。

  南方日报记者 冯艳丹

  通讯员 成广聚

编辑:陈雨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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