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4日上午,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对英德特大放火案罪犯刘纯露执行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确认,2018年4月24日凌晨0时30分许,被告人刘纯露因个人琐事心生不满,将其停放在英德市区某KTV一楼的摩托车输油管拔掉,致油箱内的大量汽油流向地面,随后用打火机点燃地面上的汽油,火势迅速蔓延,造成18人死亡,1人重伤、2人轻伤及他人财物重大损失的严重危害后果,性质极其恶劣,罪行极其严重。
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核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对被告人刘纯露以放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裁定。
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刘纯露宣告并送达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书。临刑前,刘纯露会见了近亲属。
案情回顾
2018年4月23日20时许,刘纯露和朋友到英德市某KTV喝酒唱歌。其间,刘纯露向其喜欢的房间服务员张某某表白遭到拒绝,同时在与该房消费的邓某甲谈买卖灵芝生意时,被自称是KTV老板的邓某乙打岔而交易不成,便心生愤怒,扬言要放火烧掉KTV。
4月24日凌晨0时30分许,刘纯露将停放在该处的自己的蓝色男装摩托车输油管拔掉,致油箱内的大量汽油流向地面,之后也不听朋友的劝阻,用身上的打火机点燃地面上的汽油。汽油被点燃后猛烈燃烧,火势迅速蔓延至KTV门口,将门口的木门、摩托车引燃。刘纯露作案后迅速逃离现场,KTV内未来得及逃出的18人被高温烟熏致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另有数人在逃生过程中受伤。当日早上10时许,刘纯露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南方日报记者 尚黎阳 通讯员 全小晴 李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