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敏,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坦洲人民法庭法官。他扎根法庭31年,始终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积极走进村居为民解忧。凭借过硬的群众工作能力,他努力实现“小矛盾不出村居,一般矛盾不出镇街”,推动平安村居、平安镇街建设,先后多次获评办案能手、办难案能手、调解能手等荣誉称号。 下足“绣花功”—— 用心用情用力化解纷争 谭敏成长于粤北山区,1990年7月进入翁源县人民法院六里法庭工作。1996年,他来到中山,在坦洲人民法庭任一名基层法官。法庭审理的案件大多是邻里、婚姻家庭等民事纠纷。31年来,谭敏始终坚持实地走访,面对面听取多方意见,摸索有效的解纷方案。 谭敏深入现场调查 在一件离婚案中,原告以与被告性格不合为由起诉离婚,谭敏经审理后认定夫妻关系确已破裂,判定双方离婚并确定婚生子抚养事宜。法庭宣判时,男方父母带着不满3岁的孙子到场。待宣判结束后,被判定抚养权的一方不愿意抚养小孩,另一方也拒绝抚养,双方发生争执,言语激烈,小男孩在一旁吓得大哭。谭敏赶紧抱起孩子,安抚孩子的情绪。从孩子成长经历、家庭关系、父母对孩子的重要意义、当地风俗习惯等多方引导,耐心细致释法。双方逐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服判息诉,并保证会给孩子成长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和感情依靠。 谭敏了解群众需求 另一起离婚案件中,因家庭琐事,女方将男方起诉到法院。谭敏认真阅卷了解到两人夫妻感情并未破裂。他寻找矛盾突破口,上门做调解工作,先后找双方当事人,聊庄稼聊收成聊家务活儿,当事人久而久之对他产生了信任,并敞开心扉诉衷情。正是调解转折点,谭敏话题转向案件,就案说事,双方面对面说清误会,女方当即撤诉,两人和好如初。 办案求实效—— 把服务做到群众心坎上 坦洲法庭毗邻珠海经济特区,很多台商、外商在此投资办厂,遇到劳资纠纷时,需经过仲裁、诉讼等不同程序处理。费时费力的解纷途径,使得当事人疲于奔波,矛盾极易发酵加剧。 汤某于2010年6月19日入职某五金公司工作。2018年,公司解除了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经过仲裁前置程序作出裁决后,汤某对裁决结果不满意,起诉至法院,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等费用合计53762元。 在仲裁阶段,用人单位没有到庭亦未提交证据,仲裁委员会支持了汤某的部分诉请。在诉讼中,用人单位提交了工资表等证据材料,证据显示汤某工资数额远远低于他的诉请金额。此时,依证据作出裁判易如反掌,但势必达不到案结事了的圆满结局。 谭敏向双方讲清利弊,循循劝导用人单位要怀有同理心,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利益,尽最大可能补偿员工多年的辛勤付出。同时也向汤某阐明利害,适当降低其心理预期,达到双方共赢。经过充分沟通,最终双方握手言和,用人单位一次性向汤某补偿3万元。汤某收到补偿金后,制作了一面锦旗专程送到法庭,他紧紧握住谭敏双手,由衷地感谢道:“谭法官的暖心相待,让我心里感到温暖。” “马锡五曾经说过,当审判工作依靠与联系人民群众来进行时,会得到无穷无尽的力量,不论案件如何错综复杂,也都易于弄清和解决。”谭敏的话,道出了他近5年来,年均结案在400件以上的“秘密”。
谭敏:把民忧放在心上 把百姓当作亲人
编辑:陈雨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