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8月来到江门鹤山市人民法院雅瑶人民法庭,到如今成为副庭长,汤有为扎根基层法庭已有7个年头。
无论是群体性纠纷,还是涉及个人权益的案件,他都身体力行贴近一线解纷争,掌握真实情况,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距离拉近了、信任建立了、问题症结找准了,才能够“化繁就简”,切实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事。近四年来,汤有为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800多件,其中办理群体性案件134件,涉及331人。
调解群体纠纷有“秘籍”
村民眼中,汤有为是调解能手,总能抽丝剥茧找到纠纷的核心,并一举击破。他把深奥的法言法语变为通俗易懂的话,做起调解工作来更容易说服群众。
汤有为曾审理某系列劳动合同纠纷案:被告建筑公司因经营不善,拖欠30多名包工头的承揽款。按照一般程序,这些案件需要逐个开庭,在规定审限内单独出具判决书或调解书。
“这样一来不仅耗时,还给当事人造成了诉累。”为了尽快化解矛盾,汤有为决定先进行调解。
汤有为在给当事人做调解工作
然而,当双方约到建筑公司办公室进行协商时,场面一度陷入了混乱。原告表示拖欠的承揽款必须优先发放,而建筑公司工人方坚持,承揽款项不优先于工人工资支付。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我也担心你们拿不到应得的报酬,更担心你们一时冲动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汤有为振振有词,一句话既拉近了与当事人的距离,也稳住了场面。“你们要相信法律,相信法官能秉公办理。”
接下来的一个多小时里,他向包工头解释了工人工资与承揽款项的区别,引导他们选择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最终,聚集的人群逐渐散去,该系列案大部分调解成功。
在基层调处过许多不同类型的案件,汤有为总结出一套经验:面对调解当事人人数众多、矛盾激烈的案件,要先突破一个,并以此为示范,化整为零;然后顺水推舟、逐个攻破、促成该类型案件大范围调解,解决矛盾纠纷。有了这套“秘籍”,2018年以来,汤有为经办的案件调撤率达43.6%,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站在人民立场解纷争
在多年的审判工作中,汤有为坚持把人民放在心中,追求事理、法理与情理的有机统一。
原告李某的丈夫因被告交通肇事被撞身亡,案件经法院审理后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裁定,肇事者房屋部分楼层交付李某在一定期限内管理、使用、收益。
然而,房屋交付后,肇事者擅自将车辆停放在房内并将门锁破坏。李某多次报警处理未果,将肇事者告上了法庭,要求更换门锁,并把车辆挪走。案件交到了汤有为的手上,开庭审理时,李某及其亲属情绪激动当场哭闹,扰乱法庭秩序。
面对这样的情况,汤有为想:如果简单判决,仅仅换锁挪车,矛盾就能真正解决吗?之后,他多次邀请原告到法庭,耐心地倾听原告诉求。他发现,比起换锁挪车,原告更担心的是房子的收益问题。
为此,他多次联动原告、被告所在地镇政府及村委,争取支持配合,推进案件多元调解,做通双方的思想工作。此外,汤有为还与多家房屋中介联系,商讨委托中介出租房屋的事宜,帮助李某尽快实现收益。
“汤庭长一直设身处地为我想办法,我很感动。”之后,李某再也没有为此事缠诉。
汤有为上门给村民普法
进入法院17年,汤有为坚持司法为民,用心用情用法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村民普遍文化程度低、经济困难、法律知识欠缺,有时候难以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法庭与基层群众“打交道”多年,汤有为懂得要让法律润物细无声般走进老百姓的心坎。“当群众觉得法官真的了解他们的生活,懂得他们的疾苦,他们就会信任法官、服判息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