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灏,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磷溪人民法庭庭长。他扎根基层26年,近五年来,办理各类民事案件1385件,每年受理的案件调撤率都超过40%,今年1—8月调撤率更是达到了52%,妥善化解了各类民事纠纷,也为社会稳定有序发展提供了司法保障。
百姓的官司
调解模式是最佳选择
磷溪法庭管辖着磷溪、官塘、铁铺三个乡镇的民事诉讼案件,陈灏受理的案件中大部分系家事纠纷,且以离婚纠纷为主。
“办理涉民生类案件,调解模式无疑是最佳选择。”在陈灏看来,此类案件如果能够通过调解结案,当事人会更有履行意愿,基本能实现案结事了,社会效果更好。为此,在审理民事案件时,哪怕花费再多的时间精力,陈灏也坚持调解优先。
法官给当事人做调解
2015年,苏某起诉要与其丈夫刘某离婚。法庭在开庭前通知苏某到庭调解,由于双方意见各异,无法达成调解协议。
据陈灏回忆,苏某及其小儿子打算到刘某家中取回衣物,考虑到双方矛盾较大可能会发生冲突,遂提出陪同一起前往。谁料双方果然发生争执,小儿子随手拿起椅子摔向父亲,苏某的10多名亲属见状从门口一拥而入。刘某见妻子一方人多势众,便转身上楼拿出了菜刀。
眼看冲突一触即发,陈灏不顾个人安危挡在中间,一边劝说刘某放下菜刀,一边与书记员责令苏某一方亲属退出刘某家。同时与当地派出所联系,及时平息了这场干戈。
这起案件不仅是原被告之间的离婚纠纷,也涉及夫妻二人与两个儿子的感情,陈灏没有贸然下判。他选择通过多种形式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在开庭当天终于促成双方庭前达成调解协议,一场家庭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法官到铁铺镇大坑村开展调解工作
每一个案子都是营商环境
近年来,随着潮州市区的东扩及潮州市凤泉湖高新区的设立,磷溪法庭涉企纠纷越来越多。“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每一个案子都是营商环境。”陈灏说,不论是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还是上市公司,唯有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经济主体,才能为企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和司法保障。
2018年,在审理原告某建筑公司起诉被告凤泉湖高新区某材料公司结欠工程款案件中,原告是外地公司,因害怕地方保护,遂小心翼翼地提出诉讼保全。
陈灏在审核保全材料后,依法对被告公司采取了诉讼保全。被告公司则认为其母公司即将上市,这将影响公司信誉。见此情况,陈灏首先向当事人讲解法律规定,同时建议被告可以通过提供担保让原告撤回诉讼保全,被告最终采纳了他的建议。而后,陈灏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他的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也依照协议予以履行。
法官在铁铺镇大坑村实地调查
调解达成后,原告代理律师说,“我们到外地代理诉讼最怕地方保护,这个案件调解效率高、效果好,出乎我们意料,多亏了陈法官。”
被告某材料公司也表示,通过这次诉讼,学到很多法律知识,今后他们也要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后,该公司通过诉讼手段到磷溪法庭起诉了近十宗案件,有效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
“当事人的满意,就是对我的最好褒奖!” 陈灏一直坚信,作为一名基层法官,心中一定要秉持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想信念,才能守住初心,在平凡的岗位上完成不平凡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