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处在司法为民的最前沿、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线,是最深入百姓的法治‘触角’。”李海华说道。
扎根人民法庭14年,总是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细心讲解法律法规与道理、人情,始终坚持调解,注重化解矛盾,用自己的热心、耐心、公心、诚心赢得当事人的理解与信任;一步一个脚印,从书记员成长为审判员、副庭长、庭长,一路走来,始终践行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初心。他就是清远市佛冈县人民法院汤塘人民法庭庭长李海华。2019年获评广东法院“百名岗位能手”,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
走村串巷的“辅导员”
2021年3月9日一大早,李海华和书记员驱车前往龙山镇,准备调解一起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
高速公路因建设需要征收龙山镇某村土地约4亩,涉及补偿款近11万元。朱某主张案涉土地是其承包经营,并从村委会得知补偿款已经发放给合作社,遂向合作社讨取补偿款,可负责人却以丈量土地时朱某不在场为由,拒绝发放补偿款。
李海华到现场调查
汤塘法庭主要受理汤塘镇和龙山镇共15个村(社区)的案件。镇长们每逢遇到“头疼事”,第一时间就想到李海华。
在村委调解室,李海华逐一和当事人了解情况、释法明理,联合村委提供调解方案,最终朱某与合作社达成一致协议。
李海华组织当事人签署调解协议
人民法庭作为矛盾纠纷化解的“前哨战”和“桥头堡”,李海华一直致力于“走出去”,长期坚持联合村居委开展调解工作,在村居委公开工作微信号,组织线上调解,推动基层综合治理,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近年来,汤塘法庭收案数逐年下降,大量矛盾纠纷在诉前化解。
李海华说,人民法庭受理的民事案件多是邻里相争、家庭矛盾,看起来小而琐碎,但一个人一生也许就打一次官司,要让老百姓感受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乡里乡亲的“法律顾问”
“刚刚说的这个案例,就是我们村民经常遇见的村集体财产分配问题。”汤塘法庭巡回党群法律服务站常常组织类似的法治宣讲活动。
李海华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乡村司法资源十分匮乏,于是萌生想法建立巡回党群法律服务站,让法庭参与到汤塘镇、龙山镇的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李海华在综治中心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在处理群众矛盾或者审理案件纠纷时,李海华会留意群众对哪方面法律知识薄弱,还定期和镇政府、村干部收集群众的法律问题,将群众关心的问题结合实践案例进行普法宣传。
从2020年设立巡回党群法律服务站以来,李海华共给辖区村镇干部群众开展普法宣讲6场,为各村委制作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的村规民约20份,接受法律咨询180人次。
李海华在田间地头普法
“偏僻山区的老百姓,法律知识非常欠缺,法律专业用语又晦涩难懂,想要法律平民化、司法大众化,就得让‘法言法语’融入乡俗民情,这才是践行‘司法为民’的最好注脚。”李海华说道。
老百姓心中的“公平秤”
李海华审理的一起离婚纠纷案,刘某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因丈夫陈某性格暴躁,经常喝酒还多次家暴,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未有改观。就在上一次开庭日,陈某情绪失控,驾驶摩托车撞击刘某还持刀将其砍伤,当即被刑事拘留。
“今天你俩已达成离婚协议,但你的暴力行为已给刘某造成不可磨灭的痛苦。古话说,一别两宽,各生欢喜。我觉得你应该向刘某道歉。”法庭上,李海华既做双方调解工作,还调和双方情绪。
最终,陈某忏悔了自己的不理智行为,向刘某道歉。刘某考虑到年幼的孩子,向法庭提交了对陈某的谅解书。
“2006年初到法庭,老法官教导我,和群众打交道要把他们当作家人,讲理又讲情。”李海华回忆道,作为一个外地人,他努力融入群众,将文书送到田地间,将庭审开到村树下。近三年来,李海华共调撤案件269件。
白天开庭、调解、普法,晚上钻研业务、提升本领,李海华践行着乡土“枫桥经验”,推进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把一件件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止于萌芽,用炽热的青春生动地演绎着司法为民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