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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临空经济区条例》明年起施行 将参照自贸试验区设立法定机构

2021-10-20 08:58 来源:南方日报 周甫琦

  南方日报讯 (记者/周甫琦)广州临空经济区发展将迎来一份政策“大礼包”。10月19日,广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广州市临空经济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业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面向未来,广州临空经济区的雄心将从全国指向全球。《条例》指出,临空经济区将全面建设国际航空枢纽、生态智慧现代空港区、临空高端产业集聚区和空港体制创新试验区,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加工制造中心、研发设计中心、物流分拨中心、检测维修中心、销售服务中心。

  《条例》指出,临空经济区应加强与本市及周边自由贸易试验片区、综合保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的合作互融、协同发展,探索与粤港澳大湾区、泛珠三角以及“一带一路”沿线等全球各地区建立多层面、跨区域的合作协调机制,建设高质量国际化合作平台,在规划、用地、招商、投资、贸易、金融等多领域加强合作,促进产业发展,提升临空经济区的辐射带动功能。

  《条例》支持临空经济区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创新经验。其中特别提到,临空经济区可以探索适合临空经济区发展需要的治理模式,参照自由贸易试验区权限探索设立法定机构,探索委托社会组织承接专业性、技术性或者社会参与性较强的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

  产业发展是临空经济起飞的基石。《条例》指出,临空经济区重点发展航空制造维修、高端制造、商务会展、航空物流、跨境电商、航空金融、生物医药和总部经济等临空高端产业,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等临空新经济,构建以航空运输、物流为基础,以临空产业为主体的现代化临空经济体系。

编辑: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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