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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住房公积金怎样按月还贷?官方发布最新指引

2019-11-22 19:04 来源:南方网 刘冠南

  去年底,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了《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其中,新增了“按月还贷”内容。具体什么是按月还贷,又该如何申请和操作?11月22日,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此发布了详细指引。

  据介绍,对于公积金缴存人使用了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的,以其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作为唯一还款账户,在贷款结清前,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直接自动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无需提取到本人银行卡后再还款。

  与以往相比,该举措简化了提取手续,提供贷款与提取一条龙服务,减少来回跑的次数。提高了提取频次,改变了原来每半年提取一次的模式,减轻还贷压力。减少贷款逾期,在账户余额足够的情况下,系统自动扣划偿还,这样可以减少借款人因忘记存钱导致贷款逾期的情况。

  具体办理按月还贷的条件是采取了“新人新办法”的方式。即须符合:

  1.2019年1月1日后提交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2.2019年1月1日前已提交但未通过资格审批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都可办理按月还贷。

  办理时间:

  1.在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时即可直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月还贷业务。

  2.商业贷款部分按月还贷的,在商业贷款发放后、结清前前往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办理。

  3.按月还贷期间可申请提取一次首付款。借款人可以在办理商贷按月还贷时同时办理,也可在办理按月还贷之后再单独办理。非借款人可以同时办理公积金、商贷的按月还贷及首付款提取,也可分别办理。

  办理地点:

  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限广州市内银行卡)、交通银行、广发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办理地点详见中心网站)

  前往网点办理前,建议大家先在“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提取预约,可以节省排队时间。

  南方日报记者 刘冠南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供图

编辑:陈雨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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